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省政府《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 年)》(川府发【2014】66号)和环境保护部的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川环函【2014】55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环函【2017】1636号)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计分方法(2016年版)》》(川环函【2016】2152号,在2014年对首批60家企业、2015年对268家企业、2016年对851家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的基础上,2017年评价企业达到1109家(不含市、县级评审企业)。
根据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度环境信用评价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川环办函【2017】345 号)和《关于2017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川环办函【2017】361号)要求,四川省环保厅在征求市(州)环保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开展了2017年度环境信用评价试点,涉及21个市(州)。 经企业申报自评,县、市、省三级环保部门逐级审查,厅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公示,并经环境保护厅第18次厅务会审议通过,2018年6月12 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公告》(2018年第7号)对四川省2017年度1146家(含未参评的企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进行了公告: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蝉联省环保厅审评的环境信用评价最高级别“环保诚信企业”(此次全省共119家获得该最高等级,其中新都4家获得此次评价等级荣誉)荣誉。
该项评价工作,2018年1月启动,按川环办函[2017]361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和 2017年10月12-13日四川省环境保护政策法制法律研究会举办的企业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培训;2017年12月21-22日四川省环境科学学会举办的 2017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技术政策培训;2017年12月27日成都市环保局举办的2017年度成都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培训;2018年1月16 日成都市新都区环保局举办的2017年度成都市新都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培训要求,按时圆满完成文件和培训及会议要求的本企业19项指标和500余份证明支撑材料的基础材料支撑图文的网上《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的填报、自评提交及档案建立及区、市、省厅三级逐级审评及复核工作。
2018年1月31日完成本公司《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网上基础材料填报提交、自评工作及档案建立工作;
2月中旬前为区级环境保护局完成试点企业材料初审工作:审核企业环境信用信息,提出初评等级;
3月8日前为市级环境保护局完成试点企业材料审核:审核企业环境信用信息,提出初评等级;
3月20日前为省环境保护厅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试点企业材料审核;
3月28日为环境保护厅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试点企业材料的综合审核工作:将初评等级报领导小组集体审核后反馈企业;
4月20日-5月4日四川省环保厅在四川环保网进行不少于15天的公示后公布评价最终结果【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为“环保诚信企业”;得分在80分(含)-94分的为“环保良好企业“;得分在60分(含)-79分的为“环保警示企业”;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环保不良企业”】。
6月12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公告《四川省2017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公告》(2018年第7号),该公告同时抄送生态环保部政策法规司、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国税局、人行成都分行、省银监局、省证监局、省保监局(作为企业诚信和融资等条件的重要依据之一)。
此次参加四川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度环境信用评价的企业,全省共110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