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将于2010年10月28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有两项,一是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二是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置公司搬迁后土地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以不低于股东会根据评估值确定的底价对完成搬迁后的土地进行处置,授权期限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搬迁后所需处置的土地包括:位于新都区电子路172号的由原生产基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土地(面积: 92,066.66平方米);及位于成都市金牛区天回街道办事处长胜村的由原生产基地变更为住宅、商业、慈善用地的土地(面积:28,415.18平方米)。根据新基地建设计划,公司将于2011年底完成新基地的建设及搬迁工作,上述土地的处置将根据新基地的建设进度及公司搬迁进展情况分批进行。”并明确:“此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